2月1日,国家药监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共同发布《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》,决定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,对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,其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。《公告》对配方颗粒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各环节作出规范。随后,各省(区、市)在《公告》要求的基础上陆续出台了省级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,截至11月3日,已有26个省(区、市)发布相关公告。
了解更多资讯10月27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第四季度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(下称“缓税”)措施,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。
了解更多资讯10月25日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(下称中央《意见》)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进展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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