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再获政策扶持
10月27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第四季度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(下称“缓税”)措施,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。
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影响,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加大,国家通过出台阶段性缓税举措,可以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,帮助企业渡过难关,有利于稳住就业,对稳住中国经济基本面有重要意义。
缓税2000亿力度大。
今年以来,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、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等因素对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影响。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,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风险能力相对较弱。会议指出,以市场化、普惠式方式助力企业纾困,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,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。
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: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、国内消费税及随期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,以及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(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)实行缓税。其中:对制造业小微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)的税款全部缓税;对制造业中型企业的税款按50%缓税,特殊困难企业可申请全部缓税。缓税自11月1日起实施,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,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。
会议称,上述缓税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。会议要求,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简化办理流程,加快办理进度,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享,严防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骗取享受缓税。各省级财政要做好对市县的转移支付,确保缓税政策落实和基层保工资、保运转、保基本民生。
研究规模性减税举措。
会议要求,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,要抓紧研究下一步对市场主体的规模性减税政策,适时加强宏观预调微调,回应市场主体关切。
10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要求,抓紧研究包括阶段性减税降费在内的普惠性政策,鼓励地方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免房屋租金、水电费等方面给予支持,减轻企业负担,帮助渡过难关。
9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,加强政策储备,研究和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。
多位财税专家分析,未来根据国内外形势及经济运行变化情况,相关部门会抓紧做好相应的阶段性、普惠性、规模性减税政策储备,以保市场主体,保民生保就业,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。
事实上,除了前述会议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出台新举措外,今年国家已经出台了一揽子相关减税降费举措,财政部预计减负超过7000亿元,包括制造业和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。
在小微企业方面,今年国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,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,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;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%征税优惠政策延续至今年底;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,再减半征收所得税。
另外,今年国务院将制造业企业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重提至100%,预计给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,这部分减税也提前至10月兑现。今年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,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。